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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1樓(11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秘書室總收發處)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技術顧問機構、財團法人或公、協、學會團體、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法人。
2.具有承攬或參與鐵路、捷運相關規劃專業服務或技術服務經驗,以及物聯網或AI技術、網路通訊、雲端運算技術、資通安全相關應用經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eb.pcc.gov.tw)下載。
二、疑義澄清: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5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三、本案評選委員名單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項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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