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CZ008 已決標公告

「臺南計畫系統機電」獨立驗證與認證委託專業服務

交通部鐵道局 決標日:107/10/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里卡多(香港)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396,707
原始預算
$ 33,396,70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代碼 3.15.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紹昀
聯絡電話 (02)80723333#4701
機關代碼 3.15.29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人 陳紹昀
聯絡電話 (02)80723333#4701
傳真號碼 (02)89691589
電子郵件信箱 msy_chen@r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396,70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7/11/30 14: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10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並配合本單位工程特性所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不允許投標廠商共同投標。 二、本採購適用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及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條約或協定國之廠商不可參與投 標。 三、廠商基本資格 (一)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38條、39條、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四、廠商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鐵路(含捷運、高鐵)電車線系統(包含監控及資料收集系統(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 SCADA))、號誌系統、電訊系統、隧道通風系統或中央監控系統之獨立驗證與認證(Independent Verification and Validation)或驗證與認證(V&V)或獨立安全評估(Independent Safety Assessment)服務業績。 (二)具有相當人力者:具驗證及認證經驗之計畫經理1人、一級工程師及二級工程師至少各1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系統機電工程驗收合格,廠商完成契約規定所有驗證與認證服務工作,並於完成所有報告後頒布系統機電工程之最終認證書及工作結算或機關通知之日期,為契約完成日期,預計為113年6月30日,實際時間由機關另函通知。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eb.pcc.gov.tw)下載。 三、疑義澄清: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四、本案評選委員會於開標前成立,成立後,委員名單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項下。 五、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代碼 3.15.2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紹昀
聯絡電話
(02)80723333#4701
機關代碼
3.15.29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人
陳紹昀
聯絡電話
(02)80723333#4701
傳真號碼
(02)89691589
電子郵件信箱
msy_chen@r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396,70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7/11/30 14: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10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並配合本單位工程特性所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不允許投標廠商共同投標。 二、本採購適用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及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條約或協定國之廠商不可參與投 標。 三、廠商基本資格 (一)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38條、39條、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四、廠商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鐵路(含捷運、高鐵)電車線系統(包含監控及資料收集系統(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 SCADA))、號誌系統、電訊系統、隧道通風系統或中央監控系統之獨立驗證與認證(Independent Verification and Validation)或驗證與認證(V&V)或獨立安全評估(Independent Safety Assessment)服務業績。 (二)具有相當人力者:具驗證及認證經驗之計畫經理1人、一級工程師及二級工程師至少各1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系統機電工程驗收合格,廠商完成契約規定所有驗證與認證服務工作,並於完成所有報告後頒布系統機電工程之最終認證書及工作結算或機關通知之日期,為契約完成日期,預計為113年6月30日,實際時間由機關另函通知。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eb.pcc.gov.tw)下載。 三、疑義澄清: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四、本案評選委員會於開標前成立,成立後,委員名單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項下。 五、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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