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計畫如經國家發展委員會擇選為複評計畫時,機關得通知廠商開始後續擴充工作,廠商依後續擴充配合辦理複評會議簡報、會後複審意見答覆及修正總結評估報告書(修正版報告書1式4份),其經費為33萬1,038元,經機關循序陳報行政院同意備查後,為後續擴充工作完成日。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869,322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本處2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宜蘭郵政第192號信箱或本處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機關書面通知工作開始日起45日曆天,餘詳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得提供規劃、設計、監造或管理等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地址:本處2樓採購小組
(二)文件及費用:招標文件光碟 1 片,新臺幣 100 元(持匯款單收據 ,核後附還)
(三) 匯款戶名: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
帳號:24298102123030 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四)請檢附匯款單收據正本(核後附還)、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附回郵 37 元郵票,郵購地址:26058宜蘭市林森路25號)(廠商自行估計投遞時間,逾時本處不負責)
(五)領標時間: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例假日不辦理該項作業)
(六)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ww.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
三、疑義澄清: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如有疑義,應於 111 年5月 13前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四、餘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
五、本機關有關檢舉受理單位:
1.新北市調查處
(1)檢舉電話:(02) 2962-8888、 (2)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2.鐵道局政風室
(1)電話:(02) 8969-1538、 (2)傳真:(02) 8969-1539、(3)信箱:新北市政府郵局第18號信箱。
3.東工處政風室
(1)電話:(03) 938-9084、 (2)傳真:(03) 938-2608、 (3)信箱:宜蘭郵政66號信箱
六、履約期限:本服務契約以機關書面通知工作開始日(D日)起45日曆天(D+45日)內提出「執行工作計畫書」(含工作排程及執行或評估方式等)餘詳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一)其他
七、履約地點:臺東縣及屏東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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