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臺鐵康樂站納入計畫辦理改善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保留後續擴充之期間為4年(111年至114年),其經費為新臺幣281萬4,000元整。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41,700,291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本處2樓工事科)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本處1樓簡報室或2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宜蘭郵政第192號信箱或本處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餘詳契約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招標案為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個案特性所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得提供規劃、設計、監造或管理等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2)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截至投標日前15年內完成鐵道或建築、景觀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之工程技術服務實績,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5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300萬元。
(2)投標廠商應將其所檢附之全部工作實績詳細列表,載明簽約雙方、標的名稱、服務性質、契約金額、結算驗收證明書、服務期間及其他與實績認定之有關資料及所對應之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缺漏或所附文件資料不足以證明廠商實績者,該實績不予採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地址:本處2樓採購小組
(二)文件及費用:招標文件光碟 1 片,新臺幣 100 元(持匯款單收據 ,核後附還)
(三) 匯款戶名: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
帳號:24298102123030 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四)請檢附匯款單收據正本(核後附還)、中型回郵信封(請註明欲購之標案名稱、收件人、地址並附回郵 37 元郵票,郵購地址:26058宜蘭市林森路25號)(廠商自行估計投遞時間,逾時本處不負責)
(五)領標時間: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例假日不辦理該項作業)
(六)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www.geps.gov.tw)下載。
三、疑義澄清: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如有疑義,應於 110 年 7月 19前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四、餘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
五、本機關有關檢舉受理單位:
1.新北市調查處
(1)檢舉電話:(02) 2962-8888、 (2)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2.鐵道局政風室
(1)電話:(02) 8969-1538、 (2)傳真:(02) 8969-1539、(3)信箱:新北市政府郵局第18號信箱。
3.東工處政風室
(1)電話:(03) 938-9084、 (2)傳真:(03) 938-2608、 (3)信箱:宜蘭郵政66號信箱
六、本標案名稱全名為:「臺鐵知本、太麻里、金崙、大武、內獅、加祿、佳冬、南州車站本體外觀及室內裝修、藝術裝置及週邊景觀整理(不含藝術季及策展)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七、本案履約地點:臺東縣、屏東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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