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1BZ006 已截止

「南迴線加祿枋野間K11+100~K17+130等5處邊坡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交通部鐵道局南部工程處 公告日:112/07/31 截止日:112/08/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0,361,754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2/08/1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南部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9.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俶容/ 寶詠華
聯絡電話 (07)5888216#313
機關代碼 3.15.29.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南部工程處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7號
聯絡人 莊俶容/ 寶詠華
聯絡電話 (07)5888216#313
傳真號碼 (07)5886032
電子郵件信箱 jsq_chuang@rbsreo.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361,75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7/31
原公告日 112/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8/16 17:00
開標時間 112/08/17 10:00
開標地點 813014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7號3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014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獅子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6個月,以契約所載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並配合本案特性所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案名稱「『南迴線加祿枋野間K11+100~K17+130等5處邊坡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招標文件之領取方式,請投標廠商逕自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有疑義者,依採購法規定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本案等標期30天,釋疑期限為公告日起8天內(112/7/18-112/7/25)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3.本標案疑義澄清統一公告說明時間為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領標廠商應於公告日起至開標日,密切注意政府採購公報有關本標案之相關公告。 4.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經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布放假,則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5.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均從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規定。 6.檢舉單位:本處政風室:左營郵政126號信箱,電話:(07)5887503,傳真:(07)5886129。 7.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依投標須知規定,報價超過預算,視為不合格標。 9.更正:更正招標資料之「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是」,釋疑期限為公告日起5天內(112/7/31-112/8/4)以書面提出,倘有請求釋疑者,將即時回復,未適時回覆者將會依規定延長公告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南部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9.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俶容/ 寶詠華
聯絡電話
(07)5888216#313
機關代碼
3.15.29.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南部工程處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7號
聯絡人
莊俶容/ 寶詠華
聯絡電話
(07)5888216#313
傳真號碼
(07)5886032
電子郵件信箱
jsq_chuang@rbsreo.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361,75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7/31
原公告日
112/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8/16 17:00
開標時間
112/08/17 10:00
開標地點
813014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7號3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014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獅子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6個月,以契約所載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並配合本案特性所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案名稱「『南迴線加祿枋野間K11+100~K17+130等5處邊坡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招標文件之領取方式,請投標廠商逕自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有疑義者,依採購法規定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本案等標期30天,釋疑期限為公告日起8天內(112/7/18-112/7/25)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3.本標案疑義澄清統一公告說明時間為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領標廠商應於公告日起至開標日,密切注意政府採購公報有關本標案之相關公告。 4.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經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布放假,則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5.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均從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規定。 6.檢舉單位:本處政風室:左營郵政126號信箱,電話:(07)5887503,傳真:(07)5886129。 7.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依投標須知規定,報價超過預算,視為不合格標。 9.更正:更正招標資料之「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是」,釋疑期限為公告日起5天內(112/7/31-112/8/4)以書面提出,倘有請求釋疑者,將即時回復,未適時回覆者將會依規定延長公告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南部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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