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hw.hsiao@rbsreo.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7號 3樓 第3議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南州、佳冬及枋寮車站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2.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
5.投標標的物「原廠型錄」--應註明型號款式。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之領取方式,請投標廠商逕自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
系統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
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二、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有疑義者,依採購法規定應有等標
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本案等標期7天,釋疑
期限為公告日起2天內(109/5/18-109/5/19)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予
處理。
三、本標案疑義澄清統一公告說明時間為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領標廠商應於公告日起至開標日,密切注意政府採購公報有關本
標案之相關公告。
四、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經當地
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布放假,則延至次一上班日
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五、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均從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規定。
六、檢舉單位:本處政風室:左營郵政126號信箱,電話:(07)5887
503,傳真:(07)5886129
七、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
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八、依投標須知規定,報價超過預算,視為不合格標。
九、更正:剪式人員昇降機需求說明表第2項揚昇高度。
(一)原有內容:4米(含)以上。
(二)修正內容:3.8米(含)以上。
十、配合更正公告內容,延長等標期:
(一)原訂截止投標時間:5月18日下午17:00,開標時間:5月19日上午10:00。
(二)延長截止投標時間:5月25日下午17:00,開標時間:5月26日下午14:00。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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