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W028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個人電腦及電腦機房設備駐點維護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合志資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77,700
原始預算
$ 1,135,491
底價金額
$ 1,028,000
決標折數
85.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9.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82286888#2102
機關代碼 3.15.29.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82286888#2102
傳真號碼 (02)82287705
電子郵件信箱 fen@rbnreo.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續維護及服務擴充,擴充之期間上限為2年(1次1年,最多2次),擴充之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27萬982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1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簽號1110500919號奉核(參照往例)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簽號1110500919號奉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中需有「電腦、資訊或網路」之資訊服務業者,並符合本機關招標文件規定事項,且現未受停業處分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標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議價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議價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修正:原契約主文(第14頁) 第七條 履約期限、(一)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年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其「■機關通知日」內容修正改為「■決標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9.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82286888#2102
機關代碼
3.15.29.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82286888#2102
傳真號碼
(02)82287705
電子郵件信箱
fen@rbnreo.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續維護及服務擴充,擴充之期間上限為2年(1次1年,最多2次),擴充之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27萬982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1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簽號1110500919號奉核(參照往例)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簽號1110500919號奉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中需有「電腦、資訊或網路」之資訊服務業者,並符合本機關招標文件規定事項,且現未受停業處分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標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議價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議價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修正:原契約主文(第14頁) 第七條 履約期限、(一)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年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其「■機關通知日」內容修正改為「■決標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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