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33,801,173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工事科)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總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經政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及無下列各項情事之廠商,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1)受停業處分。(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工或驗收(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之鐵路(含捷運、高鐵)鋼橋或公路鋼橋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93,000,000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33,801,173元。
(2)具有相當財力者(不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A.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9,480,000元。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標主要工程內容:
1.博愛陸橋改建(2跨)工程(跨越鐵路)
2.博愛陸橋旁人行陸橋改建工程(跨越鐵路)
3.垂楊陸橋下方鐵路臨時軌鋼橋工程
4.嘉雄陸橋至垂楊陸橋間排水改道工程
5.臺鐵穀倉拆除工程
6.本標工程設計圖說中所述之其他工程
第1次補充公告說明
1.為使投標廠商瞭解本標關連契約工程之相關最新資訊,爰補充關連契約工程最新現況如下:
前述臺鐵局關連契約工程(代辦嘉義市政府番仔溝橋後續改建工程),已於107年11月底開工。本工程處亦於107年12月底與臺鐵局、嘉義市政府開會研商相關工程界面及施工期程事宜,經研討結果,後續如該臺鐵局工程順利進行,本標之垂楊陸橋下方鐵路臨時軌跨中央排水工程將視工程司與相關單位協調結果決定採用雙孔箱涵或鋼橋型式。
2.原招標文件特訂條款第壹、四、(二十六)、15項、及設計圖說ST2161之說明2,已載明本工程若配合上述關聯契約工程變更為橋涵工程之相關規定,投標廠商應依將之納入投標考量。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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