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335,854,33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並配合本標案特性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國內廠商: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得提供規劃、設計、監造或管理等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
2.國外廠商:經該國法令核准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按我國法令核可登記成立工程技術顧問分公司(截止投標日前按我國法令核准登記已滿兩年者,比照國內廠商辦理)。
3.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4.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特定資格:履約能力有關之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截至投標日前15年內完成鐵路(含高鐵)工程或捷運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之工程技術服務實績,其單次契約不低於預算金額之1/5,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預算金額之4/5。
(二)具有相當人力:現有土木、結構、建築、交通、地工、環工、機械、電機、水利、軌道及系統機電等專業之在職人員,至少達100人(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2020年11月5日前以書面提出,逾期提出得不予受理。。
二、本標案若有「補充說明」,請領標廠商依公告規定領取。
第1次更正公告:
更正招標文件投標單空白總表及明細表,詳「02B空白總表及明細表.xls」。
第二次更正公告如下:
(一)投標須知第七十九條,修正如下:
投標文件須於109年11月25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總收發。
(二)一般工作範疇、第二篇2.6.13(6),修正如下:
景觀設計除考量鐵路設施之需求外,尚應配合周遭環境作為前瞻性之整體設計,並顧及施工可行性、材料市場供應及日後維護、管理成本。
(三)一般工作範疇、第二篇2.6.15(1),修正如下:
乙方應配合甲方指示協助車站多目標使用申請或提供完成站區整體開發建設所需設計資料。
(四)一般工作範疇、第二篇2.10(4),修正如下:
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興辦事業計畫提供相關書圖所需設計資料及配合參與興辦事業公聽會相關事宜(工作內容範圍含協助提供公聽會簡報及會議資料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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