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6,775,031,613元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
個案計畫: gpmnetoid9477 - 國道5號銜接蘇花改公路計畫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05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開標室(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5000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08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逾時投標視為無效標,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局採購文件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瀝青混凝土、鋼板,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第1、2、3成員基本資格(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及其成員皆須符合基本資格並提供證明文件):
1.應為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 投標廠商成員皆應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遭受停業處分及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 第1、2、3成員證明文件(如單獨投標未採共同投標者,則僅須檢附第1成員資格文件;如採共同投標者,則須檢附其他成員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應含1至12頁)。
4.納稅證明[影本]
5.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限特殊或巨額之採購方可規定特定資格條件):(如採共同投標,工程實績採各成員合併計算)
(一)工程實績:
1-1 橋梁工程: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9億元。
(2)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8億元。
1-2 隧道工程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億元。
(2)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0億元。
(二)財力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採用實收資本額
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財務報表
詳投標需之64及66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第2次招標公告,招標文件部分內容修正如下: 封面及目錄、契約主文、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1151006)、投標須知、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11507修訂)、國道工程減碳作業指引_11509進版、國道工程碳管理手冊,提請各投標廠商注意,特此說明。 [本案相關承辦人] 1.主辦科室承辦人員:規劃組規劃科鄔小姐、[電話](02)2909-6141#2119。 2.採購(投標、開標疑義)承辦人員:綜合組採購科李小姐、[電話](02)2909-6141#3230(有關招標文件實質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承辦人員)。 [注意事項] 1.廠商對招標文件之任何部分有疑義時,得於民國115年10月27日17時前填寫「廠商疑義電傳表」後電傳本局請求釋疑,超過前揭期限本局得不予受理。 2. 自本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案相關公告,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更正公告之(請另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修正或變更之招標文件)。 3.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第3款規定:「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其工程規模不受限制。」及本工程採購案投標須知第67點規定略以:『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提請各投標廠商注意,特此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08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汽車僅能從國道1號(中山高)平面南下里程34k或北上里程35k匝道進入本局,逾時投標視為無效標,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0-22T01:27:22+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瀝青混凝土、鋼板,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第1、2、3成員基本資格(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及其成員皆須符合基本資格並提供證明文件):
1.應為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 投標廠商成員皆應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遭受停業處分及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 第1、2、3成員證明文件(如單獨投標未採共同投標者,則僅須檢附第1成員資格文件;如採共同投標者,則須檢附其他成員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應含1至12頁)。
4.納稅證明[影本]
5.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限特殊或巨額之採購方可規定特定資格條件):(如採共同投標,工程實績採各成員合併計算)
(一)工程實績:
1-1 橋梁工程: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9億元。
(2)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8億元。
1-2 隧道工程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億元。
(2)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0億元。
(二)財力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採用實收資本額
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財務報表
詳投標需之64及66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