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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096141#2135/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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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開標室(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08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汽車僅能從國道1號(中山高)平面南下里程34k或北上里程35k匝道進入本局,逾時投標視為無效標,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局採購文件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
1.經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投標廠商應無「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二)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影本
。
二、特定資格:
(一)財力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0。
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1會計年度或最近1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者,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權益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2。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二)工程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之橋梁工程新建、拓寬、改建或補強工作,金額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之2/5。
(2)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
詳如本案投標須知第64及66點規定。
影本_3
(應含1至12頁) 。
4.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111年3月9日第2次更正公告
1.依據本局規劃組111年3月3日簽准辦理。
2.本次修正內容及補充說明詳如「廠商疑義說明對照表」,並更正招標文件「特訂條款」電子檔,特此說明。
3.本次新增「廠商疑義說明對照表」及「招標文件補充說明」電子檔,並更正招標文件「特訂條款」電子檔及其修正對照說明,其餘招標文件檔案皆無修正,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次變更因涉招標文件修正,本採購案並延長等標期2日,請投標廠商注意更正後之投標(收件)截止及開標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5.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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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2月22日第1次更正公告
1.依據本局規劃組111年2月18日簽准辦理。
2.經查本案招標公告之履約期限誤植為「自開工日起970日曆天」,正確應為「自開工日起1,155日曆天」,本更正公告僅將前揭履約期限誤植部分予以修正,其餘招標文件內容皆無調整及變更,特此說明。
3.本更正公告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以上公告,不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4.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 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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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相關承辦人
1.主辦科室承辦人員:規劃組結構科林耿億、
電話
(02)2909-6141#2135。
2.採購(投標、開標疑義)承辦人員:綜合組採購科劉尚育、
電話_2
(02)2909-6141#3227(有關招標文件實質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承辦人員)。
注意事項
1.廠商對招標文件之任何部分有疑義時,得於民國111年2月21日17時前填寫「廠商疑義電傳表」後電傳本局請求釋疑,超過前揭期限本局得不予受理。
2. 自本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案相關公告,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更正公告之(請另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修正或變更之招標文件)。
附記救濟程序_2
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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