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A030P012 已決標公告

「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優先定約及資產移轉顧問專業服務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決標日:110/01/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儀衡工程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167,000
原始預算
$ 24,246,600
底價金額
$ 21,167,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代碼 3.15.2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收費管理科蔡視察/採購科劉尚育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412/3227
機關代碼 3.15.28
單位名稱 業務組/綜合組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收費管理科蔡視察/採購科劉尚育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412/3227
傳真號碼 (02)29092251
電子郵件信箱 ag6001@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11/25
原公告日 109/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10 10:00
開標時間 109/12/10 11: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開標室(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08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逾時投標視為無效標,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至113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本採購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1.第1成員(資格):(1)公司或行號,或;(2)律師事務所,或;(3)除前2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法律諮詢」、「法律顧問」或相關業務者。 2.第2成員(資格):(1)公司或行號,或;(2)事務所,或;(3)除前2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財務顧問」、「投資顧問」、「管理顧問」或相關業務者。 3.第3成員(資格):(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或「交通工程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科」技術服務者。(3)公司或行號,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土木工程」、「交通工程」或相關業務者。 (二)納稅證明。(三)信用證明。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至少具備其中之一成員廠商資格,並另以分包廠商取代其餘投標廠商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第1次更正公告 1.依據本局業務組109年11月24日簽准辦理。 2.本次僅修正「4-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最終版」檔案,並更換為「4-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1123」檔案,補充廠商投標時得不檢附本審查表等說明(修正內容以藍色字體表示),其餘招標文件皆無修正。 3.另於本公告附加說明增列:「如廠商有閱覽ETC契約及招商文件等資料需求,請洽本案承辦人員」,特此說明。 4.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5.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
本案相關承辦人 1.主辦科室承辦人員:業務組收費管理科蔡視察(如廠商有閱覽ETC契約及招商文件等資料需求,請洽本案承辦人員)、
電話 (02)2909-6141#2412。 2.採購(投標、開標疑義)承辦人員:綜合組採購科劉尚育、
電話_2 (02)2909-6141#3227(有關招標文件實質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承辦人員)。
注意事項 1.廠商對招標文件之任何部分有疑義時,得於民國109年11月18日17時前填寫「廠商疑義電傳表」後電傳本局請求釋疑,超過前揭期限本局得不予受理。 2.自本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案相關公告,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另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修正或變更之招標文件。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0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收費管理科蔡視察/採購科劉尚育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412/3227
機關代碼
3.15.28
單位名稱
業務組/綜合組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收費管理科蔡視察/採購科劉尚育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412/3227
傳真號碼
(02)29092251
電子郵件信箱
ag6001@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11/25
原公告日
109/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10 10:00
開標時間
109/12/10 11: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開標室(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08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逾時投標視為無效標,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至113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本採購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1.第1成員(資格):(1)公司或行號,或;(2)律師事務所,或;(3)除前2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法律諮詢」、「法律顧問」或相關業務者。 2.第2成員(資格):(1)公司或行號,或;(2)事務所,或;(3)除前2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財務顧問」、「投資顧問」、「管理顧問」或相關業務者。 3.第3成員(資格):(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或「交通工程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科」技術服務者。(3)公司或行號,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土木工程」、「交通工程」或相關業務者。 (二)納稅證明。(三)信用證明。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至少具備其中之一成員廠商資格,並另以分包廠商取代其餘投標廠商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第1次更正公告
1.依據本局業務組109年11月24日簽准辦理。 2.本次僅修正「4-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最終版」檔案,並更換為「4-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1123」檔案,補充廠商投標時得不檢附本審查表等說明(修正內容以藍色字體表示),其餘招標文件皆無修正。 3.另於本公告附加說明增列:「如廠商有閱覽ETC契約及招商文件等資料需求,請洽本案承辦人員」,特此說明。 4.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5.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
本案相關承辦人
1.主辦科室承辦人員:業務組收費管理科蔡視察(如廠商有閱覽ETC契約及招商文件等資料需求,請洽本案承辦人員)、
電話
(02)2909-6141#2412。 2.採購(投標、開標疑義)承辦人員:綜合組採購科劉尚育、
電話_2
(02)2909-6141#3227(有關招標文件實質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承辦人員)。
注意事項
1.廠商對招標文件之任何部分有疑義時,得於民國109年11月18日17時前填寫「廠商疑義電傳表」後電傳本局請求釋疑,超過前揭期限本局得不予受理。 2.自本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案相關公告,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另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修正或變更之招標文件。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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