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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開標室(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08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五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逾時投標視為無效標,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本採購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1.第1成員(資格):(1)公司或行號,或;(2)律師事務所,或;(3)除前2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法律諮詢」、「法律顧問」或相關業務者。
2.第2成員(資格):(1)公司或行號,或;(2)事務所,或;(3)除前2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財務顧問」、「投資顧問」、「管理顧問」或相關業務者。
3.第3成員(資格):(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或「交通工程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科」技術服務者。(3)公司或行號,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土木工程」、「交通工程」或相關業務者。
(二)納稅證明。(三)信用證明。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至少具備其中之一成員廠商資格,並另以分包廠商取代其餘投標廠商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第1次更正公告
1.依據本局業務組109年11月24日簽准辦理。
2.本次僅修正「4-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最終版」檔案,並更換為「4-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1123」檔案,補充廠商投標時得不檢附本審查表等說明(修正內容以藍色字體表示),其餘招標文件皆無修正。
3.另於本公告附加說明增列:「如廠商有閱覽ETC契約及招商文件等資料需求,請洽本案承辦人員」,特此說明。
4.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5.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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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相關承辦人
1.主辦科室承辦人員:業務組收費管理科蔡視察(如廠商有閱覽ETC契約及招商文件等資料需求,請洽本案承辦人員)、
電話
(02)2909-6141#2412。
2.採購(投標、開標疑義)承辦人員:綜合組採購科劉尚育、
電話_2
(02)2909-6141#3227(有關招標文件實質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承辦人員)。
注意事項
1.廠商對招標文件之任何部分有疑義時,得於民國109年11月18日17時前填寫「廠商疑義電傳表」後電傳本局請求釋疑,超過前揭期限本局得不予受理。
2.自本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案相關公告,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另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修正或變更之招標文件。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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