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A050P008 已決標公告

國道1號楊梅休息站新建工程第175B標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決標日:108/10/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泰億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3,500,000
原始預算
$ 273,504,23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代碼 3.15.2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9096141#3225
機關代碼 3.15.28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9096141#3225
傳真號碼 (02)29092251
電子郵件信箱 emma2000@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8,452,014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07 17:00
開標時間 108/10/08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第4辦公室1樓會議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第4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7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局採購契約文件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2.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3.廠商特定資格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廠商特定資格 1.財力資格: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1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2.工程實績:自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之建築或土木工程(承辦民間工程者,完工證明應經公(認)證),金額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 2.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 二、廠商疑義請依投標須知說明,於108年9月6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三、購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隨時注意本標更正公告,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補充說明內容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 108年9月18日更正公告說明 ** 本案自即日起發放「補充說明一」,已領標者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 108年9月19日更正公告說明 ** 原「投標須知補充規定1080723」第13(2)A d 刪除『,並依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文字,並以「投標須知補充規定(修正版)」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9096141#3225
機關代碼
3.15.28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9096141#3225
傳真號碼
(02)29092251
電子郵件信箱
emma2000@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8,452,014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07 17:00
開標時間
108/10/08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第4辦公室1樓會議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第4辦公室3樓綜合組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7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局採購契約文件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2.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3.廠商特定資格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廠商特定資格 1.財力資格: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1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2.工程實績:自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之建築或土木工程(承辦民間工程者,完工證明應經公(認)證),金額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 2.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 二、廠商疑義請依投標須知說明,於108年9月6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三、購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隨時注意本標更正公告,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補充說明內容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 108年9月18日更正公告說明 ** 本案自即日起發放「補充說明一」,已領標者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 108年9月19日更正公告說明 ** 原「投標須知補充規定1080723」第13(2)A d 刪除『,並依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文字,並以「投標須知補充規定(修正版)」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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