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F020P001 已決標公告

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機場端主線改善工程委託環境監測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普環境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22,000
原始預算
$ 4,198,335
底價金額
$ 3,560,000
決標折數
76.4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8.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詠仁
聯絡電話 (02)89706277#2207
機關代碼 3.15.28.4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聯絡人 黃詠仁
聯絡電話 (02)89706277#2207
傳真號碼 (02)89705233
電子郵件信箱 a00572@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98,33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500元至本處秘書室繳納後憑收據至工務科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22 17:00
開標時間 109/06/23 10:00
開標地點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本契約所定乙方義務全部履行完成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機關訂定之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具有本案委辦業務執行能力及經驗,且該業務經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請附執行通過審查之環評書件名稱或封面影本)或具備本案各監測項目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含副頁)等證明文件影本。 (二)其他證明文件- 1.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屬法人者應提供法人登記證書;屬團體或機構者應提供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自採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之領取: 一、方式: 1. 面購:至本處秘書室出納繳費後,至工務科領取光碟片(上班時間內: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 2. 郵購: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附回郵大信封及貼足回郵郵資之大型信封2個(請填寫收件人、地址),郵寄至本處,信封請註明「購買『109F020P001標』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領 (http://www.geps.gov.tw) 二、售價: 1. 面購:現金新臺幣500元整。 2. 電子領標:免費。 三、廠商疑義應按規定方式於109年6月15日下午5時前提出,逾期提出本處得不予受理。 四、自109年6月18日至截標時間止,購標廠商應特別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本採購案若有發給補充說明,面購者應憑收據至本處工務科領取,郵購者本處將憑所附回復信封郵寄,電子領標者請自工程會網站下載。 五、政風檢舉及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詠仁
聯絡電話
(02)89706277#2207
機關代碼
3.15.28.4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聯絡人
黃詠仁
聯絡電話
(02)89706277#2207
傳真號碼
(02)89705233
電子郵件信箱
a00572@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98,33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500元至本處秘書室繳納後憑收據至工務科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22 17:00
開標時間
109/06/23 10:00
開標地點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本契約所定乙方義務全部履行完成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機關訂定之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具有本案委辦業務執行能力及經驗,且該業務經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請附執行通過審查之環評書件名稱或封面影本)或具備本案各監測項目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含副頁)等證明文件影本。 (二)其他證明文件- 1.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屬法人者應提供法人登記證書;屬團體或機構者應提供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自採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之領取: 一、方式: 1. 面購:至本處秘書室出納繳費後,至工務科領取光碟片(上班時間內: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 2. 郵購: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附回郵大信封及貼足回郵郵資之大型信封2個(請填寫收件人、地址),郵寄至本處,信封請註明「購買『109F020P001標』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領 (http://www.geps.gov.tw) 二、售價: 1. 面購:現金新臺幣500元整。 2. 電子領標:免費。 三、廠商疑義應按規定方式於109年6月15日下午5時前提出,逾期提出本處得不予受理。 四、自109年6月18日至截標時間止,購標廠商應特別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本採購案若有發給補充說明,面購者應憑收據至本處工務科領取,郵購者本處將憑所附回復信封郵寄,電子領標者請自工程會網站下載。 五、政風檢舉及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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