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89706277分機2205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00160@ms.taneeb.gov.tw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500元至本處秘書室繳納後憑收據至工務科領取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2/1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2/1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主辦機關之上級機關版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符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規定,且無下列各項情事及未受停業處分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
(1)未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 廠商資格:
符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規定,且無下列各項情事及未受停業處分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
(1)未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 招標文件之領取:
1.方式:
(1)面購:至本處秘書室出納繳費後至工務科領取光碟片(上班時間內: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
(2)電子領標: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網站購領。
2.地點:本處(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工務科)。
3.售價:
(1)面購:招標文件現金新臺幣500元整(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2)電子領標:無須付費。
(三) 廠商疑義:請按規定方式於109年2月4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處得不予受理。
押標金:押標金新臺幣17萬元整。
(四) 補充說明之領取:本工程若有書面補充說明,將於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面購者應憑收據於原領標處所領取,電子領標者請自購標網站下載。
(五) 政風檢舉及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06T14:56:34+08:00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電子郵件信箱
a00160@ms.taneeb.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500元至本處秘書室繳納後憑收據至工務科領取
開標地點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主辦機關之上級機關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符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規定,且無下列各項情事及未受停業處分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 (1)未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廠商資格: 符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規定,且無下列各項情事及未受停業處分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 (1)未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 招標文件之領取: 1.方式: (1)面購:至本處秘書室出納繳費後至工務科領取光碟片(上班時間內: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 (2)電子領標: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網站購領。 2.地點:本處(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工務科)。 3.售價: (1)面購:招標文件現金新臺幣500元整(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2)電子領標:無須付費。 (三) 廠商疑義:請按規定方式於109年2月4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處得不予受理。 押標金:押標金新臺幣17萬元整。 (四) 補充說明之領取:本工程若有書面補充說明,將於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面購者應憑收據於原領標處所領取,電子領標者請自購標網站下載。 (五) 政風檢舉及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規定。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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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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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辦公廳舍景觀優美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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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59-其他專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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