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F020P001 已決標公告

國道1號桃園交流道動線改善工程委託環境監測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86,242
原始預算
$ 1,898,333
底價金額
$ 1,680,000
決標折數
82.5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28.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鄧國慶
聯絡電話 (02)89706277#2213
機關代碼 3.15.28.4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聯絡人 鄧國慶
聯絡電話 (02)89706277#2213
傳真號碼 (02)89706011
電子郵件信箱 Daniel00562@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B棟工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25 17:00
開標時間 108/04/26 10:00
開標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A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A棟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2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具有本案委辦工作執行能力及經驗,且該業務經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請附執行通過審查之環評書件名稱或封面)或依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果執行環境監測之相關營業項目者(請附相關項目「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設置許可證(含副頁)」影本)。 (2)其他證明文件- 1.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影本 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屬法人者應提供法人登記證書;屬團體或機構者應提供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影本_2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影本_3 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
影本_4 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影本_5 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即至 108年4月15日止,以本招標文件所提供之「廠商疑義請求釋疑電傳表」,按規定方式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鄧國慶
聯絡電話
(02)89706277#2213
機關代碼
3.15.28.4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聯絡人
鄧國慶
聯絡電話
(02)89706277#2213
傳真號碼
(02)89706011
電子郵件信箱
Daniel00562@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B棟工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25 17:00
開標時間
108/04/26 10:00
開標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A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A棟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2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具有本案委辦工作執行能力及經驗,且該業務經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請附執行通過審查之環評書件名稱或封面)或依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果執行環境監測之相關營業項目者(請附相關項目「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設置許可證(含副頁)」影本)。 (2)其他證明文件- 1.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影本
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屬法人者應提供法人登記證書;屬團體或機構者應提供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影本_2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影本_3
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
影本_4
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影本_5
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即至 108年4月15日止,以本招標文件所提供之「廠商疑義請求釋疑電傳表」,按規定方式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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