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opoplit@free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期屆滿前3個月前,經本分局召開「後續擴充評分會議」通過者,廠商得依本契約同一條件及服務費用,續為本分局延長設計及監造服務,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20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使廠商投標時更為審慎評估其執行能力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夠履行本契約
履約期限
本案應於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完成工程驗收、工程結算完成、工作成果驗收及結清服務費之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
1.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2.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提供規劃、設計等技術性服務之公司、法人、專業技師事務所。
3.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相當人力者:詳如投標須知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須提送下述各項證明文件,並依序裝置下列文件並裝訂成冊 (請附「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附件一)於首頁,以利開標審查作業):
1.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詳如投標須知。
2.廠商納稅證明:詳如投標須知。
3.信用證明:詳如投標須知。
4.切結書、同意書及告知書:詳如投標須知。
5.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請檢附「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附件三) 。
6.廠商承辦相關性質工作實績表(附件四) 。
7.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得標廠商於決標日起3日內提送)。
8、投標廠商聲明書。
9、授權書(得裝入本封內或於開標當場提出,負責人親自參與開標或不授權出席開標者不需填寫)。
10、報價單(除附於本審查表內,另應附於技術服務建議書內)。
11、服務建議書正本1份。
12、服務建議書副本9份(應另外包裝密封後與投標文件一併遞送)。
1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附加說明
⼀、圖說費新臺幣 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程採購:伍佰元整;財物
及勞務採購:參佰元整;光碟資料:壹佰元整)
⼆、⾃公告⽇起⾄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
『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
⾜郵票72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南分局406專
⼾」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負責。購置
者應⾃⾏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
廠商⾃⾏負責。
四、得利⽤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檢舉不法〕:⾼速公路局南區養護⼯程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
傳真:(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
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
1.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期,該⽇如因故停⽌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
⽇期依前述⽇期之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2.更正部分詳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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