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D020P007 已決標公告

國道3號東山、古坑服務區停車管理系統設備維護工作(1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苑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460,000
原始預算
$ 9,544,208
底價金額
$ 9,4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翁茂竣
聯絡電話 (06)2363201#2106
機關代碼 3.15.28.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聯絡人 翁茂竣
聯絡電話 (06)2363201#2106
傳真號碼 (06)2363771
電子郵件信箱 opoplit@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必要時甲方得要求乙方依本契約同一條件下延長1至2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4/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4 11: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使廠商投標時更為審慎評估其執行能力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夠履行本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維護工作自甲方通知開工之日起算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資格: 1.營業登記有案之 「電子」、「電機」、「資訊」、「電信」、「資訊軟體」、「自動控制」或「儀器、儀表安裝」任一之專業能力,合法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本所工程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等相關業者且未受停業處分者,其營業項目須具有下列其中一項者,方可參與投標: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做為證明文件,其餘規定詳如投標須知。 2.完納最近一期稅金。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一) 應提送資料: 1.押標金票據正、影本 2.廠商登記或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納稅證明) 4.信用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切結書1 7.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8.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得標廠商於決標日起3日內提送)。 9.授權書(得裝入本封內或於開標當場提出,負責人親自參與開標或不授權出席開標者不需填寫)。 10.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使用資通訊產品禁制事項同意書/切結書,得標廠商於決標日起3日內提送)。 1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圖說費新臺幣 參佰 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光碟資料:壹佰元整) ⼆、⾃公告⽇起⾄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 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 『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 ⾜郵票 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南分局406專 ⼾」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負責。購置 者應⾃⾏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 廠商⾃⾏負責。 四、得利⽤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五、已繳納之圖說費,概不退還,惟因招標機關因素致招標停辦時,以前項第 ⼆、三款⽅式向招標機關洽購或郵購招標文件之廠商得於停辦之次⽇起七⽇ 內,將所購領之圖說全份繳還招標機關後,憑圖說費收據退還圖說費,逾期不 退。 〔檢舉不法〕:⾼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 (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 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 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期,該⽇如因故停⽌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 開標⽇期依前述⽇期之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翁茂竣
聯絡電話
(06)2363201#2106
機關代碼
3.15.28.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聯絡人
翁茂竣
聯絡電話
(06)2363201#2106
傳真號碼
(06)2363771
電子郵件信箱
opoplit@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必要時甲方得要求乙方依本契約同一條件下延長1至2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4/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4 11: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使廠商投標時更為審慎評估其執行能力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夠履行本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維護工作自甲方通知開工之日起算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資格: 1.營業登記有案之 「電子」、「電機」、「資訊」、「電信」、「資訊軟體」、「自動控制」或「儀器、儀表安裝」任一之專業能力,合法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本所工程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等相關業者且未受停業處分者,其營業項目須具有下列其中一項者,方可參與投標: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做為證明文件,其餘規定詳如投標須知。 2.完納最近一期稅金。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一) 應提送資料: 1.押標金票據正、影本 2.廠商登記或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納稅證明) 4.信用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切結書1 7.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8.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得標廠商於決標日起3日內提送)。 9.授權書(得裝入本封內或於開標當場提出,負責人親自參與開標或不授權出席開標者不需填寫)。 10.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使用資通訊產品禁制事項同意書/切結書,得標廠商於決標日起3日內提送)。 1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圖說費新臺幣 參佰 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光碟資料:壹佰元整) ⼆、⾃公告⽇起⾄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 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 『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 ⾜郵票 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南分局406專 ⼾」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負責。購置 者應⾃⾏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 廠商⾃⾏負責。 四、得利⽤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五、已繳納之圖說費,概不退還,惟因招標機關因素致招標停辦時,以前項第 ⼆、三款⽅式向招標機關洽購或郵購招標文件之廠商得於停辦之次⽇起七⽇ 內,將所購領之圖說全份繳還招標機關後,憑圖說費收據退還圖說費,逾期不 退。 〔檢舉不法〕:⾼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 (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 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 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期,該⽇如因故停⽌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 開標⽇期依前述⽇期之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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