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D010P035 已決標公告

國道1號南下354k+500隔音牆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鉅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029,695
原始預算
$ 46,191,204
底價金額
$ 46,160,000
決標折數
99.7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俊義
聯絡電話 (06)2363201#2222
機關代碼 3.15.28.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聯絡人 蔡俊義
聯絡電話 (06)2363201#2222
傳真號碼 (06)2363771
電子郵件信箱 jack1109@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金額與決標金額總和不超過採購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公開招標公告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1/11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2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12/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由機關通知開工之日起算,工期訂為27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資格: 1、營業登記有案之甲等、乙等綜合營造業廠商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噪音及振動防治工程業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2、完納最近一期稅金。 二、應提送證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自行執業)或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4、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圖說費新臺幣伍佰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公告⽇起⾄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 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 『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 ⾜郵票72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南分局406專 ⼾」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負責。購置 者應⾃⾏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 廠商⾃⾏負責。 四、得利⽤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五、已繳納之圖說費,概不退 還,惟因招標機關因素致招標停辦時,以前項第⼆、三款⽅式向招標機關洽購 或郵購招標文件之廠商得於停辦之次⽇起七⽇內,將所購領之圖說全份繳還招 標機關後,憑圖說費收據退還圖說費,逾期不退。 〔檢舉不法〕:⾼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 (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 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期,該⽇如因故停⽌辦公,領標及投標期 限或開標⽇期依前述⽇期之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俊義
聯絡電話
(06)2363201#2222
機關代碼
3.15.28.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聯絡人
蔡俊義
聯絡電話
(06)2363201#2222
傳真號碼
(06)2363771
電子郵件信箱
jack1109@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金額與決標金額總和不超過採購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公開招標公告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1/11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2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12/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由機關通知開工之日起算,工期訂為27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資格: 1、營業登記有案之甲等、乙等綜合營造業廠商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噪音及振動防治工程業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2、完納最近一期稅金。 二、應提送證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自行執業)或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4、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圖說費新臺幣伍佰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公告⽇起⾄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 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 『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 ⾜郵票72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南分局406專 ⼾」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負責。購置 者應⾃⾏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 廠商⾃⾏負責。 四、得利⽤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五、已繳納之圖說費,概不退 還,惟因招標機關因素致招標停辦時,以前項第⼆、三款⽅式向招標機關洽購 或郵購招標文件之廠商得於停辦之次⽇起七⽇內,將所購領之圖說全份繳還招 標機關後,憑圖說費收據退還圖說費,逾期不退。 〔檢舉不法〕:⾼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 (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 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期,該⽇如因故停⽌辦公,領標及投標期 限或開標⽇期依前述⽇期之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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