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uiju@free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金額與決標金額總和不超過採購金額或擴充期間為1至2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12/17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範投標廠商圍標、妨礙招標程序等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於得標後履行訂約之義務與契約之執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規定開工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得延長1至2個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資格:1.營業登記有案之園藝服務業(A102080)、庭園景觀⼯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景觀⼯程業(E201010)或其他環境衛⽣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 101990)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1.廠商信⽤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信⽤證明文件,如下所列(以下任⼀文件有信⽤不良紀錄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得為決標對象):
(1)非拒絕往來⼾證明;
(2)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2.具相當經驗或實績之證明文件〔影本〕: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投標⽇前5年內,完成與路容清潔或植栽維護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程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額不低於新臺幣(以下同)1,000萬元,或累計⾦額不低於4,0 00萬元,並應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承辦⺠間契約者應附經公證之完⼯證明。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3.「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執業)。
4.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5.投標廠商聲明書等。(以上各項詳細規定另詳投標須知第六⼗四及第六⼗六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式及地點:
⼀、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程採購:伍佰元整;財物及勞務採購:參佰元整;光碟資料:壹佰元整)
⼆、⾃公告⽇起⾄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郵票72 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南分局406專⼾」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負責。購置者應⾃⾏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負責。
四、得利⽤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檢舉不法〕:⾼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期,該⽇如因故停⽌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期依前述⽇期之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