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D30B018 已決標公告

國3東山服務區東側土地景觀生態解說系統委託專業服務(1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貓頭鷹創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80,000
原始預算
$ 1,470,565
底價金額
$ 1,3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香如
聯絡電話 (06)6856126#3268
機關代碼 3.15.28.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32臺南市白河區崁頭里崁子頭65-37號
聯絡人 陳香如
聯絡電話 (06)6856126#3268
傳真號碼 (06)6855195
電子郵件信箱 slulu@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19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0 14:30
開標地點 732臺南市白河區崁頭里崁子頭65-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擔保本專業服務案之完成度及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2臺南市白河區崁頭里崁子頭65-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3年3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 1.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或法人。 2.營業項目需具有廣告服務、景觀工程、解說牌示用品規劃設計及製作相關。 3.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作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4.本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 二、應提送證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影本 。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影本_2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提送證件: 摘要如下,餘詳專業服務招標書 1、相關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 3、無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切結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或切結書2、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4、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 5、投標廠商聲明書、專業服務建議書、報價單、授權書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圖說費新臺幣參佰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光碟資料:壹佰元整) 二、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段總務室現金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72 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四、得利用政府採購領頭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檢舉不法 高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台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 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3
聯絡人
陳香如
聯絡電話
(06)6856126#3268
機關代碼
3.15.28.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32臺南市白河區崁頭里崁子頭65-37號
聯絡人
陳香如
聯絡電話
(06)6856126#3268
傳真號碼
(06)6855195
電子郵件信箱
slulu@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19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0 14:30
開標地點
732臺南市白河區崁頭里崁子頭65-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擔保本專業服務案之完成度及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2臺南市白河區崁頭里崁子頭65-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3年3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 1.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或法人。 2.營業項目需具有廣告服務、景觀工程、解說牌示用品規劃設計及製作相關。 3.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作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4.本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 二、應提送證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影本
。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影本_2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提送證件: 摘要如下,餘詳專業服務招標書 1、相關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 3、無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切結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或切結書2、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4、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 5、投標廠商聲明書、專業服務建議書、報價單、授權書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圖說費新臺幣參佰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光碟資料:壹佰元整) 二、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段總務室現金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72 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四、得利用政府採購領頭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檢舉不法
高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台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
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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