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D120P012 已決標公告

國3中寮隧道機電設備總體檢技術服務工作(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佳鼎電機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200,000
原始預算
$ 8,267,319
底價金額
$ 8,205,000
決標折數
99.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6)2363201#2303
機關代碼 3.15.28.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6)2363201#2303
傳真號碼 (06)2363771
電子郵件信箱 kuo0937@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現金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9 10:00
開標時間 108/07/19 14: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含)起計240日曆天(機關審查期間不計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1.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提供規劃、設計等技術性服務之公司、法人、專業技師事務所。 4.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相當人力者:計畫主持人,需為電機工程資格執業人員(可執行簽證人員)。 二、應提送證件: 投標廠商須提送下述各項證明文件,並依序裝置下列文件並裝訂成冊 (請附「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附件一)於首頁,以利開標審查作業): 1、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4、切結書、同意書及告知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或切結書2、無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切結書(附件二)、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5、「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協同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附件三)、廠商承辦相關性質工作實績表(附件四)、廠商人員名單及學經歷保證書(附件五)。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圖說費新臺幣 壹佰 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光碟資料:壹佰元整) 二、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金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植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處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四、得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檢舉不法〕:高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 一、 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 得標廠商需於決標後一定期間內繳納履約保證金新台幣 免收取 元整(原則免收取,如需收取應先簽准同意,且採一定比率(以不逾契約(決標)金額之10%為原則)。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9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6)2363201#2303
機關代碼
3.15.28.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6)2363201#2303
傳真號碼
(06)2363771
電子郵件信箱
kuo0937@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現金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9 10:00
開標時間
108/07/19 14: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含)起計240日曆天(機關審查期間不計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1.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提供規劃、設計等技術性服務之公司、法人、專業技師事務所。 4.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相當人力者:計畫主持人,需為電機工程資格執業人員(可執行簽證人員)。 二、應提送證件: 投標廠商須提送下述各項證明文件,並依序裝置下列文件並裝訂成冊 (請附「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附件一)於首頁,以利開標審查作業): 1、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4、切結書、同意書及告知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或切結書2、無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切結書(附件二)、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5、「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協同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附件三)、廠商承辦相關性質工作實績表(附件四)、廠商人員名單及學經歷保證書(附件五)。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圖說費新臺幣 壹佰 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光碟資料:壹佰元整) 二、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金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植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處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四、得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檢舉不法〕:高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 一、 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 得標廠商需於決標後一定期間內繳納履約保證金新台幣 免收取 元整(原則免收取,如需收取應先簽准同意,且採一定比率(以不逾契約(決標)金額之10%為原則)。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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