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D010P004 已決標公告

新營段轄區瀝青混凝土路面整修及零星修補工程(108-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3,880,000
原始預算
$ 196,520,000
底價金額
$ 190,615,000
決標折數
85.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慧玲
聯絡電話 (06)2363201#2203
機關代碼 3.15.28.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聯絡人 許慧玲
聯絡電話 (06)2363201#2203
傳真號碼 (06)2363644
電子郵件信箱 lin2849@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擴充期間為1至2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5/10
原公告日 108/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5/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5/24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整修工程工期為150工作天零星修補工程至109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1、營業登記有案之 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 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3.工程實績:與本案相關工程實績或經驗至少包含截止收件日前5年內承攬國內道路改善維護工 程之工程實績詳細表。上述工程實績應檢附證明文件,例如:承攬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承作之 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經業主核發足資證明工程完成之文件。應載明標的名稱、業主、 承攬金額、工期、開工及完工日期、驗收日期及結算金額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提送證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請自行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_1.htm)之公司登記基本資料紙本)
影本 不使用獎勵條件者不需檢附。 8、外國廠商參與投標,倘提出資格證明文件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惟須經機關審核確認。 9、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1 10、授權書(不授權出席減價者可不檢附) 11、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12、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可不檢附) 13. 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三、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可不檢附)〔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圖說費新臺幣壹佰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二、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金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45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四、得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檢舉不法〕:高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1.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2. 評審時間預計本案開標日後,三日內召開審查會議,本分局另以書面通知(並先行以電話通知),屆時請參與審查廠商配合辦理。
影本_2 3、承攬工程手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慧玲
聯絡電話
(06)2363201#2203
機關代碼
3.15.28.3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聯絡人
許慧玲
聯絡電話
(06)2363201#2203
傳真號碼
(06)2363644
電子郵件信箱
lin2849@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擴充期間為1至2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5/10
原公告日
108/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5/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5/24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整修工程工期為150工作天零星修補工程至109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1、營業登記有案之 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 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3.工程實績:與本案相關工程實績或經驗至少包含截止收件日前5年內承攬國內道路改善維護工 程之工程實績詳細表。上述工程實績應檢附證明文件,例如:承攬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承作之 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經業主核發足資證明工程完成之文件。應載明標的名稱、業主、 承攬金額、工期、開工及完工日期、驗收日期及結算金額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提送證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請自行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_1.htm)之公司登記基本資料紙本)
影本
不使用獎勵條件者不需檢附。 8、外國廠商參與投標,倘提出資格證明文件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惟須經機關審核確認。 9、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1 10、授權書(不授權出席減價者可不檢附) 11、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12、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可不檢附) 13. 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三、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可不檢附)〔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圖說費新臺幣壹佰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二、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金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45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四、得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檢舉不法〕:高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1.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2. 評審時間預計本案開標日後,三日內召開審查會議,本分局另以書面通知(並先行以電話通知),屆時請參與審查廠商配合辦理。
影本_2
3、承攬工程手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3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