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電子郵件信箱
qoo84318@freeway.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原契約期限到期前得經雙方同意延長履約期限以12個月為限,巡查及值勤費依本契約同一單價實作計價(屬新增項目者,依政府採購法辦理議價)。
(二)本工作後續擴充之金額上限以新臺幣1,800萬元為限。
(三)本工作以實作數量結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本分局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中分局405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巨額採購,有要求投標廠商繳交押標金之必要。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執行,避免影響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履約期限
本工作自甲方通知開工日(預計116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機電/消防技術顧問公司或機電/消防顧問公司或機電/消防工程顧問公司或具甲級電器承裝業或具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之公司,未受停業處分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工商登記資料網站下載列印工商登記資料)、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備登記證及開業證書、具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須備合格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證照(登記證照需在有效期限內)、具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公司須備合格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證照(登記證照需在有效期限內)。﹝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紀錄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正本或影本﹞
(4)切結書1。﹝正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押標金票據正本或繳款證明。
其他:
(1)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員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員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與投標文件一併提出。
正本
(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2)授權書。﹝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3)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
領標廠商如對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5年7月1日前提出請求釋疑。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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