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C010P060 已決標公告

115年臺中段轄區路面維護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西海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838,000
原始預算
$ 29,042,225
底價金額
$ 28,500,000
決標折數
90.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工程司
聯絡電話 (04)22529181#2211
機關代碼 3.15.28.2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聯絡人 蕭工程司
聯絡電話 (04)22529181#2211
傳真號碼 (04)22520125
電子郵件信箱 ryan999@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後續擴充條件為履約期限屆滿,如廠商於施工階段表現良好,機關得視實際需求辦理後續擴充。 二、後續擴充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000萬元整。 三、按原契約工項單價計算(一式計價者按比例調整)及條件施作。 四、招標機關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1/17
原公告日 114/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1/24 09:00
開標時間 114/11/24 14:00
開標地點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中分局405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招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詳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其他: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4年11月18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4年11月22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報價方式 :採PCCES方式報價,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一、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二、領、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機關因故停止辦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時間代之。
其他:更正 : 1.本公告及投標須知修正廠商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修正為「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工程司
聯絡電話
(04)22529181#2211
機關代碼
3.15.28.2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聯絡人
蕭工程司
聯絡電話
(04)22529181#2211
傳真號碼
(04)22520125
電子郵件信箱
ryan999@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後續擴充條件為履約期限屆滿,如廠商於施工階段表現良好,機關得視實際需求辦理後續擴充。 二、後續擴充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000萬元整。 三、按原契約工項單價計算(一式計價者按比例調整)及條件施作。 四、招標機關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1/17
原公告日
114/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1/24 09:00
開標時間
114/11/24 14:00
開標地點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中分局405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招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詳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其他: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4年11月18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4年11月22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報價方式
:採PCCES方式報價,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一、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二、領、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機關因故停止辦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時間代之。
其他:更正
: 1.本公告及投標須知修正廠商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修正為「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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