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電子郵件信箱
cdoa@freeway.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原契約期限到期前,得經雙方同意依本契約同一條件及契約單價,續為甲方延長履約至多6 個月,實際延長維護期限依甲方通知為準。
(二)本工作後續擴充之金額上限以新臺幣300 萬元為限。
(三)本案以實作數量結算。
(四)契約工作期限內之故障或須改善事項,雖契約期限已過,乙方仍應負責修復或改善,以完成契約責任。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中分局405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投標並確保廠商於得標後能履行訂約義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至115 年12 月31 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廠商,且營業項目至少應為下列其中一項:
1.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3..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4.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他: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s://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工商登記資料)。
其他:正本
八、押標金票據正本或繳款證明。
九、ISO27001:2013或更新版次之認證證明(影本)。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
二、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其他: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3年12月9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自招標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特別注意,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一、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