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電子郵件信箱
b88501084@free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條件為履約期限屆滿或因實際需要調整既有工項之數量。
2.後續擴充期間以2個月為限,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50萬元整。
3.按原契約工項單價(或契約規定)計算及條件施作。
4.招標機關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開標地點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履約期限
設計時程30日曆天,監造時程至工程驗收合格日,保固期至工程保固期滿驗收合格為止,餘詳工作說明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依契約主文相關規定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技師須具備土木或結構執業資格,且未經撤銷或廢止登記、未受停業或解散處分、現況非暫停營業、停業、歇業、解散或清算。
(二)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下列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下列附加說明
其他:投標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業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招標案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其他: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1.領標廠商如對本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3年3月9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2.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3年3月11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報價方式
採一般方式報價,單價分析表為填寫詳細價目表參考,報價時無須檢附,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1.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