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大甲工務段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電子郵件信箱
esa25832583@free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中市大甲區幸福里東明路137-21號2樓
開標地點
台中市大甲區幸福里東明路137-21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中市大甲區幸福里東明路137-21號2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至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商業司網址:
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網站下載列印商工
登記公示資料)。
正本或影本
。
二、廠商之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
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
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免稅
者請檢附免稅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招標機關大甲工務段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招標機關大甲工務段。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
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
郵政匯票應以招標機關全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
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招標機關大甲工務段作業及
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慮、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 領標廠商如對本工作招標文件有任何疑慮,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2年10月18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二、 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2年10月19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期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1.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2. 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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