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C111P001 已決標公告

泰安服務區南站給水管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朱香如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50,000
原始預算
$ 885,000
底價金額
$ 8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宣泓
聯絡電話 (037)226111#3203
機關代碼 3.15.28.2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苗栗工務段
機關地址 363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11鄰11之1號
聯絡人 張宣泓
聯絡電話 (037)226111#3203
傳真號碼 (037)220178
電子郵件信箱 river530@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8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11鄰11之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11鄰11之1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13 10:00
開標時間 112/09/13 15:00
開標地點 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11鄰1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證廠商誠信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線上報價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工作說明書肆、工作期限之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 一、廠商資格:1、營業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2、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應提送證件: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相關。b.技師公會會員證。c.完納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相關。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d.完納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建築師事務所: a.須提供建築師證書b.公會會員證及開業證書、資料等影本。c.完納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112年9月4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於上班時間內至招標關現金洽購(本案得上網領標下載及電子投標)。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新臺幣 72 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本分局全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開標地點〕: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11鄰11之1號 〔其他〕: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1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宣泓
聯絡電話
(037)226111#3203
機關代碼
3.15.28.2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苗栗工務段
機關地址
363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11鄰11之1號
聯絡人
張宣泓
聯絡電話
(037)226111#3203
傳真號碼
(037)220178
電子郵件信箱
river530@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8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11鄰11之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11鄰11之1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13 10:00
開標時間
112/09/13 15:00
開標地點
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11鄰1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證廠商誠信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線上報價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工作說明書肆、工作期限之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 一、廠商資格:1、營業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2、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應提送證件: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相關。b.技師公會會員證。c.完納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相關。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d.完納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建築師事務所: a.須提供建築師證書b.公會會員證及開業證書、資料等影本。c.完納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112年9月4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於上班時間內至招標關現金洽購(本案得上網領標下載及電子投標)。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新臺幣 72 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本分局全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開標地點〕: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11鄰11之1號 〔其他〕: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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