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電子郵件信箱
jxchen@free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開標地點
407022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中分局405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022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無撤銷或廢⽌登記及停業處分之情形。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經濟部商業司網址: 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商⼯登記公⽰資料查詢服務網站下載列印商⼯登記公⽰資料)。
2.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程⼿冊。
影本
四、廠商信⽤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廠商於截⽌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1年2⽉13⽇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1年2⽉18⽇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式
採PCCES⽅式報價,單價分析表為填寫詳細價⽬表參考,報價時無須檢附,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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