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C120P025 已決標公告

111年小型公務車保養維護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始公告未揭露得標廠商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5,380
原始預算
$ 846,88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2.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袁啟軒
聯絡電話 (04)22529181#2311
機關代碼 3.15.28.2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聯絡人 袁啟軒
聯絡電話 (04)22529181#2311
傳真號碼 (04)22511057
電子郵件信箱 yuan-ch@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增加金額最高15萬元,得延長供貨2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1 09:00
開標地點 407022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中分局405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022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登記有案之汽車修理業、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或零售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等廠商,符合其中一項營業項目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影本 。 二、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就本採購案若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投標時請填妥並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四、汽車修護技工或乙級汽車修護技術士之證明。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之格式於截標前1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將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 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袁啟軒
聯絡電話
(04)22529181#2311
機關代碼
3.15.28.2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聯絡人
袁啟軒
聯絡電話
(04)22529181#2311
傳真號碼
(04)22511057
電子郵件信箱
yuan-ch@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增加金額最高15萬元,得延長供貨2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1 09:00
開標地點
407022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中分局405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022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登記有案之汽車修理業、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或零售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等廠商,符合其中一項營業項目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影本
。 二、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就本採購案若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投標時請填妥並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四、汽車修護技工或乙級汽車修護技術士之證明。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之格式於截標前1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將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
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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