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電子郵件信箱
y8351@free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各案監造服務成果經審查核定無其他待辦事項之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二)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商業司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網站下載列印商工 登記公示資料)。
影本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採電子領標。
⼆、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勞務工作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0年9月1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自招標公告日起,購標廠商應隨時特別注意,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其他
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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