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C113P001 已決標公告

108年大甲段轄區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勞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鼎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64,736
原始預算
$ 812,000
底價金額
$ 810,000
決標折數
82.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文燿
聯絡電話 (04)26820666#3211
機關代碼 3.15.28.2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聯絡人 許文燿
聯絡電話 (04)26820666#3211
傳真號碼 (04)26822218
電子郵件信箱 c_mlso48@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1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773台中市大甲區幸福里東明路137-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4 10:00
開標時間 107/12/04 14:30
開標地點 43773台中市大甲區幸福里東明路137-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773台中市大甲區幸福里東明路137-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該業登記證
影本 、切結書1。 二、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影本_2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大甲工務段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大甲工務段。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本處全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處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7年11月7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處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 107年11月8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 採一般報價,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特別規定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投標時應檢附並放置於標封內。
其他 1.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如機關因政府組織改造或機關更名,本契約由承受原機關業務或更名後之機關概括承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4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文燿
聯絡電話
(04)26820666#3211
機關代碼
3.15.28.2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聯絡人
許文燿
聯絡電話
(04)26820666#3211
傳真號碼
(04)26822218
電子郵件信箱
c_mlso48@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1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773台中市大甲區幸福里東明路137-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4 10:00
開標時間
107/12/04 14:30
開標地點
43773台中市大甲區幸福里東明路137-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773台中市大甲區幸福里東明路137-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該業登記證
影本
、切結書1。 二、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影本_2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大甲工務段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大甲工務段。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本處全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處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7年11月7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處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 107年11月8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
採一般報價,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特別規定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投標時應檢附並放置於標封內。
其他
1.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如機關因政府組織改造或機關更名,本契約由承受原機關業務或更名後之機關概括承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4 10: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