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電子郵件信箱
c_geo5@freeway.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26萬元,擴充展延期限1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30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處分,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所營事業或營業項目為I301030、E605010、CE01030、CC01010、E701040等廠商。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十五條第四項、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由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107年9月27日至截止投標期限前於上班時間內(AM8:30~12:00,PM1:30~4:30)至招標機關領取且每一廠商限領一份招標文件(本案得上網領標下載及電子投標)。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72 元。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或http://202.39.236.247/。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採購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7年10月2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07年10月3日「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公告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開標地點〕: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電子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3萬元整。
〔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26萬元,擴充展延期限1個月。
〔其他〕:1.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2.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詳細價目表內計價單位”式”為一次給付,其他項目則以實作數量計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由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107年9月27日至截止投標期限前於上班時間內(AM8:30~12:00,PM1:30~4:30)至招標機關領取且每一廠商限領一份招標文件(本案得上網領標下載及電子投標)。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72 元。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或http://202.39.236.247/。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採購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7年10月2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07年10月3日「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公告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開標地點〕: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電子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3萬元整。
〔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26萬元,擴充展延期限1個月。
〔其他〕:1.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2.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詳細價目表內計價單位”式”為一次給付,其他項目則以實作數量計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4077321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23點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