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B120P029 已決標公告

高速公路北部路段隧道機房緊急發電機用儲油系統及監控設施採購(含安裝)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頂鼎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8,538,000
原始預算
$ 129,421,001
底價金額
$ 128,800,000
決標折數
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忠光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305
機關代碼 3.15.28.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聯絡人 陳忠光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305
傳真號碼 (02)27923718
電子郵件信箱 ckchen@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3B120P048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30 10:00
開標時間 114/09/30 14:3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3樓或4樓開標室,開標前洽承辦人)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北分局 404 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開工日(含)起4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各項資格: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電器承裝業」(甲級)且營業項目載有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代碼:E502010)等相關行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機械安裝業」(代碼:E604010)等相關行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三)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儀器及儀表安裝工程業」(代碼:EZ05010)等相關行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四)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共同投標者須檢附經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2家(含)為原則,共同投標(含代表廠商)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廠商如有未具前述資格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五)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特定資格如下: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檢具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本案儲油系統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實績,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一,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二)具有相當人力者。 投標須知 第18頁、共22頁 1.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焊接(氬焊)丙級以上技術士合格證照1人以上,檢附技術士合格證照及勞保証明文件。 2. 投標廠商與「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代碼:E101011)且未受停業處分廠商共同簽訂之合作意向書。 (三)具有相當財力者。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四)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二、領招標方式及地點: 本標案僅開放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所需電子領標費用應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公告費用及相關規定收取。 廠商疑義與釋疑補充說明領取: 1.領標廠商如對本標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投標須知第二十條規定方式與格式於招標截止日10時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2.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以補充說明方式發送,若有補充說明將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請各領標者憑圖說費收據自該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至原領標處無記名領取。 1.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若逢重大事故,該日本分局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依上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同時間為準。 2.投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郵遞區號:11467。 3.資格標開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3樓或4樓開標室(開標前洽承辦人)。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忠光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305
機關代碼
3.15.28.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聯絡人
陳忠光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305
傳真號碼
(02)27923718
電子郵件信箱
ckchen@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3B120P048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30 10:00
開標時間
114/09/30 14:3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3樓或4樓開標室,開標前洽承辦人)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北分局 404 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開工日(含)起4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各項資格: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電器承裝業」(甲級)且營業項目載有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代碼:E502010)等相關行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機械安裝業」(代碼:E604010)等相關行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三)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儀器及儀表安裝工程業」(代碼:EZ05010)等相關行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四)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共同投標者須檢附經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2家(含)為原則,共同投標(含代表廠商)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廠商如有未具前述資格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五)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特定資格如下: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檢具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本案儲油系統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實績,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一,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二)具有相當人力者。 投標須知 第18頁、共22頁 1.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焊接(氬焊)丙級以上技術士合格證照1人以上,檢附技術士合格證照及勞保証明文件。 2. 投標廠商與「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代碼:E101011)且未受停業處分廠商共同簽訂之合作意向書。 (三)具有相當財力者。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四)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二、領招標方式及地點: 本標案僅開放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所需電子領標費用應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公告費用及相關規定收取。 廠商疑義與釋疑補充說明領取: 1.領標廠商如對本標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投標須知第二十條規定方式與格式於招標截止日10時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2.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以補充說明方式發送,若有補充說明將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請各領標者憑圖說費收據自該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至原領標處無記名領取。 1.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若逢重大事故,該日本分局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依上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同時間為準。 2.投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郵遞區號:11467。 3.資格標開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3樓或4樓開標室(開標前洽承辦人)。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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