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B020P007 已決標公告

114~116年度高速公路北部路段交通管理分析與委託探討設計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美商美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75,166
原始預算
$ 9,875,16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佩錦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106
機關代碼 3.15.28.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聯絡人 林佩錦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106
傳真號碼 (02)27954497
電子郵件信箱 cindy@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屆滿前4個月,或執行經費達80%以上,本分局得視廠商績效,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後續擴充規定,書面通知廠商,依本契約同一條件及費用,後續擴充1次,期間2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9/24
原公告日 114/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0/23 09:30
開標時間 114/10/23 11: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三樓或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起2年或執行經費達契約金額80%以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本契約履約標的之特性,本契約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如下: (一) 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限未逾期,且具交通、結構、土木或大地工程等之一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資格須提送「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另技師事務所資格需提送「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及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 (二)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投標應檢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 (一) 公司、法人或團體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公司: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法人:法人登記證書。 3.團體: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證明。 (三) 信用證明。 (四) 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 政府電子採購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 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4 年10月13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 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投標截止前1日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佩錦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106
機關代碼
3.15.28.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聯絡人
林佩錦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106
傳真號碼
(02)27954497
電子郵件信箱
cindy@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屆滿前4個月,或執行經費達80%以上,本分局得視廠商績效,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後續擴充規定,書面通知廠商,依本契約同一條件及費用,後續擴充1次,期間2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9/24
原公告日
114/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0/23 09:30
開標時間
114/10/23 11: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三樓或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起2年或執行經費達契約金額80%以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本契約履約標的之特性,本契約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如下: (一) 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限未逾期,且具交通、結構、土木或大地工程等之一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資格須提送「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另技師事務所資格需提送「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及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 (二)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投標應檢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 (一) 公司、法人或團體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公司: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法人:法人登記證書。 3.團體: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證明。 (三) 信用證明。 (四) 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 政府電子採購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 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4 年10月13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 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投標截止前1日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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