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lfh@freeway.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必要時本工作得依原契約單價延長1至3個月。甲方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北分局 404 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6/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至完成契約金額或至112年6月30日止,或實作金額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一、1.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之廠商。2.未受停業處分,無不良紀錄。
二、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投標應檢附資料證明文件】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下載列印工商登記資料)。
【廠商疑義與釋疑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標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投標須知第5條規定方式與格式於111年5月18日17時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以補充說明方式發送若有補充說明將於111年5月20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請各領標者自該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至原領標處無記名領取。
【其它】
一、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若逢重大事故,該日本分局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依上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同時間為準。
二、投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郵遞區號:11467
三、開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開標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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