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eric0311@freeway.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北分局 404 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環保服務業等相關勞務工作之廠商,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 條第4 項、第38 條、第39 條、第103條第1 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 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3~5款所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廠商需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加蓋廠商印信,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外衣此規定辦理視同無效),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未填寫完全,為無效標;其內容若有虛假,一經舉發,亦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2.授權書之規定欄位應填寫清楚並簽章,得與投標文件一併遞送或於開標當場提出,但若由負責人親自參與開標、減價之一切事宜時,授權書得不填寫遞送。
3.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4.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
本。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召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僅提供電子領標。
二、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
三、請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領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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