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機料及保養場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ccweng@free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4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7/0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履約期限
隧道照明改善設計、協助招標、施工監造等工作時且驗收完成時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且須能辦理電機技師簽證之本國技術顧問機構或技師事務所
2.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由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3.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第2次變更內容〕:
一、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第四條第九項勾選內容。
〔第1次變更內容〕:
一、修正工作說明第壹條及第貳條內容(紅字部份)。
二、等標期延長。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標案開放電子領、投標,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所需電子領標費用應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公告費用及相關規定收取。
﹝廠商疑義與釋疑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標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投標須知第二十條規定方式與格式於109年5月22日16時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以補充說明方式發送若有補充說明將於109年6月2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請各領標者憑圖說費收據自該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至原領標處無記名領取。
〔其他〕:
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若逢重大事故,該日本處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依上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同時間為準。
〔決標方式〕:
評選優勝廠商後議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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