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B120P001 已決標公告

高速公路北區交通控制系統更新提升工程第R15標現場設備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電聯網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6,455,000
原始預算
$ 596,455,00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育廷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309
機關代碼 3.15.28.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聯絡人 謝育廷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309
傳真號碼 (02)29723718
電子郵件信箱 yuting84@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維護工作 本案保固期滿後之6年交控設備維護工作之一部分或全部委託廠商辦理,得與廠商議價,後續擴充金額上限2億5,515萬元 2.既設軟硬體設備改接整合後之移交維護擴充條款 甲方可視實際需求將既有設備維護轉移至本工程廠商辦理,另與廠商議約及議價,後續擴充金額總上限為6,252萬元 3.後續設備擴充 施工或保固階段至保固期滿檢驗合格為止,甲方如需新增汰換交控設備時,得優先與廠商議約及議價後另訂契約,金額上限為8,0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3 10:00
開標時間 109/06/03 14: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9,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完工期限為通知開工之日(含)起算9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1.電機、電子等相關業。2.未受停業處分,無不良紀錄。 二、特定資格:1.交通控制系統同性質或相當經驗實績(內容詳附加說明)之工程、財物或勞務結算契約金額應符合下列任一款規定: (1)單次契約結算金額不低於工程預算金額五分之二。 (2)累計結算金額不低於工程預算金額。 2.財力資格: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三、應提送證件:1、由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或設立資料證明資料。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 3.投標須知附加規定第5條規定文件。 4.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特定資格實績〕: 自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曾完成國內或國外政府或民間機構【承辦民間工程者,應附經公(認)證之完工證明】之交通控制系統同性質或相當經驗實績(如:資料收集系統、資訊顯示系統、交通管制系統、傳輸系統、圖誌顯示系統、交通控制類管道與纜線或交控資訊整合等)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 〔先期完成事項〕: 本工程應於民國109年12月31日前先行完成高公局北區交控中心2樓緊急應變室更新部分,包含緊急應變室之圖誌顯示系統、控制台及麥克風系統、傳輸系統及相關之建築裝修、配合工作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標案開放電子領、投標,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所需電子領標費用應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公告費用及相關規定收取。 〔押標金額度〕:押標金為新台幣貳仟玖佰萬元整(29,000,000元),有關押標金之繳納,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三十二至三十八條規定辦理。 ﹝廠商疑義與釋疑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標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投標須知第二十條規定方式與格式於109年6月1日16時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以補充說明方式發送若有補充說明將於109年6月2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請各領標者憑圖說費收據自該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至原領標處無記名領取。 〔其他〕: (1)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若逢重大事故,該日本分局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依上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同時間為準。 (2)投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郵遞區號:11467。(3)開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4樓開標室。 〔決標方式〕:本案採適用最有利標辦理,投標廠商之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及標價在預算以內,並經評選委員會議評定為最有利標之廠商,餘詳本案投標須知、投標須知附加規定及最有利標評選須知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育廷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309
機關代碼
3.15.28.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聯絡人
謝育廷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309
傳真號碼
(02)29723718
電子郵件信箱
yuting84@freeway.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維護工作 本案保固期滿後之6年交控設備維護工作之一部分或全部委託廠商辦理,得與廠商議價,後續擴充金額上限2億5,515萬元 2.既設軟硬體設備改接整合後之移交維護擴充條款 甲方可視實際需求將既有設備維護轉移至本工程廠商辦理,另與廠商議約及議價,後續擴充金額總上限為6,252萬元 3.後續設備擴充 施工或保固階段至保固期滿檢驗合格為止,甲方如需新增汰換交控設備時,得優先與廠商議約及議價後另訂契約,金額上限為8,0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3 10:00
開標時間
109/06/03 14: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9,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完工期限為通知開工之日(含)起算9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1.電機、電子等相關業。2.未受停業處分,無不良紀錄。 二、特定資格:1.交通控制系統同性質或相當經驗實績(內容詳附加說明)之工程、財物或勞務結算契約金額應符合下列任一款規定: (1)單次契約結算金額不低於工程預算金額五分之二。 (2)累計結算金額不低於工程預算金額。 2.財力資格: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三、應提送證件:1、由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或設立資料證明資料。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 3.投標須知附加規定第5條規定文件。 4.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特定資格實績〕: 自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曾完成國內或國外政府或民間機構【承辦民間工程者,應附經公(認)證之完工證明】之交通控制系統同性質或相當經驗實績(如:資料收集系統、資訊顯示系統、交通管制系統、傳輸系統、圖誌顯示系統、交通控制類管道與纜線或交控資訊整合等)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 〔先期完成事項〕: 本工程應於民國109年12月31日前先行完成高公局北區交控中心2樓緊急應變室更新部分,包含緊急應變室之圖誌顯示系統、控制台及麥克風系統、傳輸系統及相關之建築裝修、配合工作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標案開放電子領、投標,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所需電子領標費用應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公告費用及相關規定收取。 〔押標金額度〕:押標金為新台幣貳仟玖佰萬元整(29,000,000元),有關押標金之繳納,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三十二至三十八條規定辦理。 ﹝廠商疑義與釋疑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標案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投標須知第二十條規定方式與格式於109年6月1日16時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以補充說明方式發送若有補充說明將於109年6月2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請各領標者憑圖說費收據自該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至原領標處無記名領取。 〔其他〕: (1)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若逢重大事故,該日本分局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依上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同時間為準。 (2)投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郵遞區號:11467。(3)開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4樓開標室。 〔決標方式〕:本案採適用最有利標辦理,投標廠商之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及標價在預算以內,並經評選委員會議評定為最有利標之廠商,餘詳本案投標須知、投標須知附加規定及最有利標評選須知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3 10: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