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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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helen33@freeway.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如下: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或專業技師事務所等相關行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其他:廠商人員名單及學經歷保證書/廠商服務工作業績表/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切結書/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政府電子採購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9年8月13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投標截止前1日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採用一般報價,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特別規定〕: 得標廠商應具備足夠人力以利工作進行,並於通知之日開工,因故無法開工者,將依相關罰則辦理。
招標文件補充說明: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電子領標者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補充說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政府電子採購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9年8月13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投標截止前1日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採用一般報價,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特別規定〕: 得標廠商應具備足夠人力以利工作進行,並於通知之日開工,因故無法開工者,將依相關罰則辦理。
招標文件補充說明: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電子領標者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補充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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