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won@free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全額或數量上限:數量10組工作服。
2.依據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3.本分局保有決定後續擴棄與否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登記有案之成衣業或布疋、衣著、帽、傘、服飾品零售業或布疋、衣著、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2.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3.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於108年7月16日1200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於108年7月17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投標應檢附資料證明文件】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下載列印工商登記資料)。
【其它】
一、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若逢重大事故,該日本處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依上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同時間為準。
二、投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郵遞區號:11467
三、開標地點說明: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三樓開標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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