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B010P009 已決標公告

關西工務段植栽基本資料暨健康度調查及系統建置委託專業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寧斐御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50,000
原始預算
$ 2,999,838
底價金額
$ 2,9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貝貞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210
機關代碼 3.15.28.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聯絡人 陳貝貞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210
傳真號碼 (02)27928260
電子郵件信箱 peichen@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0 10:00
開標時間 108/12/20 15: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契約特定條款規定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公司、法人或團體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公司:資料處理服務業、農林漁畜牧顧問業、生物技術服務業、其他顧問服務業等需提送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2)團體:學術機構(含學校)資格須提送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學術機構(含學校)資格須提送學術機構/學校授權書。 (三)信用證明: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投標廠商服務工作實績。 (1)本案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須具有林業、園藝或植物等學歷,並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提送「投標廠商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書」文件 (投標須知附件表單附件三)。 (2)參與本案之人員應具有或結合包含林業、園藝、植物、生物技術等2種以上不同專業領域。上述資格需提送符合資格之人員名單、證照及工作證明 (投標須知附件表單附件四)。 (3)廠商具有受委託辦理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服務工作經驗 (投標須知附件表單附件二)。 (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如有疑問或異議請依採購法期限規定辦理,於108年12月12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08年12月19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詳投標須知規定。 一、須提送服務建議書,詳投標須知。 二、資格證明文件: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0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28.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貝貞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210
機關代碼
3.15.28.1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聯絡人
陳貝貞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210
傳真號碼
(02)27928260
電子郵件信箱
peichen@free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0 10:00
開標時間
108/12/20 15: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契約特定條款規定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公司、法人或團體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公司:資料處理服務業、農林漁畜牧顧問業、生物技術服務業、其他顧問服務業等需提送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2)團體:學術機構(含學校)資格須提送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學術機構(含學校)資格須提送學術機構/學校授權書。 (三)信用證明: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投標廠商服務工作實績。 (1)本案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須具有林業、園藝或植物等學歷,並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提送「投標廠商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書」文件 (投標須知附件表單附件三)。 (2)參與本案之人員應具有或結合包含林業、園藝、植物、生物技術等2種以上不同專業領域。上述資格需提送符合資格之人員名單、證照及工作證明 (投標須知附件表單附件四)。 (3)廠商具有受委託辦理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服務工作經驗 (投標須知附件表單附件二)。 (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如有疑問或異議請依採購法期限規定辦理,於108年12月12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08年12月19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詳投標須知規定。 一、須提送服務建議書,詳投標須知。 二、資格證明文件: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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