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inlin@freeway.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年,另於契約期屆滿前4個月,經甲方辦理履約滿意度評審且通過時,乙方應配合機關於契約範圍內的作業調整續為甲方實施工作1年,最多續約2次,估驗及驗收均依照本契約規定辦理。若契約屆滿且次期契約案未簽訂前,甲方如因業務需要,得書面通知乙方延長契約期限,延長期限以6個月為限。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5,631,089元整。
本分局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6/2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核准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土木(結構)技師事務等相關行業,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政府電子採購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作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8年3月15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分局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分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投標截止前1日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
一、採用一般報價,報價時僅針對項次貳服務費用報價,不含項次壹固定報價項次,亦即報價單上標價金額為不含固定費用之金額,為詳細價目表服務費用項次貳(貳一~貳四)之合計金額,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二、本案預算金額17,999,871元整,其中固定報價15,326,304元整,服務費用預算為2,673,567元整,服務費用報價超過公告之服務費用預算,視為不合格標。
〔特別規定〕:
一、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二、投標廠商若為事務所(免稅機構),報價時詳細價目表中「營業稅」項目需填寫,如不足壹及至貳一~三項小計之5%者,視為不合格標。得標廠商若為免稅機構時,其得標之「總標價」應扣減5%加值營業稅額後始為契約總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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