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htsai01@motcmp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開標室(敦南大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本採購履約順利,避免降低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列有環保或清潔衛生等項目,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8072蔡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3.電子領標憑據請放入標封內或當場提出。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整。
5.本次更正公告
(1)為修正預算金額誤植標價清單項次一、5「清潔工5人退休準備金提撥(雇主負擔部分)」原約單價誤植,全案預算金額更正為287萬7,599元。
(2)本採購案未編列清潔人員年終獎金,前已刪除公告之契約條款第三條,與第五條(八)前後不一致,故修正第五條內容規定。
1.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2-89782892;傳真: 02-27059642;檢舉地址: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2.交通部政風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543。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