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clai04@motcmp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0萬元;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自決標日起至下列時間先屆者為止:
1.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後續擴充金額上限。
2.全部工程驗收合格。
餘詳投標須知第62點規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85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任一條件符合即可):專業營造業(登記之專業工程項目為「施工塔架吊裝及模板工程」、「預拌混凝土工程」、「庭園、景觀工程」或「防水工程」)或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二)如屬專業營造業或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應檢具營造業登記證及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廠商不及提出當年度之前揭公會會員證者,得以前一期會員證代之。
(三)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陳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3.電子領標憑據請放入標封甲(資格標)內或當場提出。
4.本案押標金新臺幣146萬元、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及保固保證金為工程結算總價3%。(帳號:045-056-000082,戶名:航港建設基金 404專戶,詳投標須知第53點)
5.本採購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請將資格文件(含押標金支票或領標電子憑據)、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及價格文件分別密封,未依規定分別密封者,為不合格標。
6.
補充
受理廠商檢舉單位: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2-89782892;傳真:02-27059642;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thics@motcmpb.gov.tw;檢舉地址: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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