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PB1140120C001 已決標公告

114及115年度交通部航港局所屬燈塔園區(古蹟)巡檢、規劃、設計及監造(含工作報告書等)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合約)

交通部航港局 決標日:114/01/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合拓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830,000
原始預算
$ 12,967,830
底價金額
$ 12,83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亞群
聯絡電話 (02)89788091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航安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聯絡人 賴亞群
聯絡電話 (02)89788091
傳真號碼 (02)27013367
電子郵件信箱 yclai04@motcm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自決標日起至下列時間先屆者為止: 1.116年12月31日。 2.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後續擴充金額上限。 因字數上限,餘詳參投標須知第62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1/24
原公告日 114/0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2/20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1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一)116年12月31日。或 (二)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後續擴充金額上限。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以下3者擇1檢附: (一)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影本、技師公會當年度會員證影本、技師證書影本(科別:結構工程科、土木工程科〔限建築物高度於36 公尺以下〕)。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之技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及其技師科別影本(科別:結構工程科、土木工程科〔限建築物高度於36 公尺以下〕)。 (三)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執業執照影本、建築師公會當年度會員證影本、建築師證書影本。 (四)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需同時符合下列2條件): (1)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之擬具及解體調查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 (2)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監造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陳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3.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廠商投標文件請依投標須知規定密封,電子領標憑據請放入標封內或當場提出。 4.本案不收取押標金及保證金。 5.投標時應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其他:補充 受理廠商檢舉單位: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2-89782892;傳真:02-27059642;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thics@motcmpb.gov.tw;檢舉地址: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7.本次更正開標地點為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本局開標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代碼 3.15.2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亞群
聯絡電話
(02)89788091
機關代碼
3.15.26
單位名稱
航安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聯絡人
賴亞群
聯絡電話
(02)89788091
傳真號碼
(02)27013367
電子郵件信箱
yclai04@motcm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自決標日起至下列時間先屆者為止: 1.116年12月31日。 2.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後續擴充金額上限。 因字數上限,餘詳參投標須知第62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1/24
原公告日
114/0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2/20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1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一)116年12月31日。或 (二)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後續擴充金額上限。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以下3者擇1檢附: (一)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影本、技師公會當年度會員證影本、技師證書影本(科別:結構工程科、土木工程科〔限建築物高度於36 公尺以下〕)。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之技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及其技師科別影本(科別:結構工程科、土木工程科〔限建築物高度於36 公尺以下〕)。 (三)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執業執照影本、建築師公會當年度會員證影本、建築師證書影本。 (四)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需同時符合下列2條件): (1)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之擬具及解體調查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 (2)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監造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陳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3.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廠商投標文件請依投標須知規定密封,電子領標憑據請放入標封內或當場提出。 4.本案不收取押標金及保證金。 5.投標時應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其他:補充
受理廠商檢舉單位: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2-89782892;傳真:02-27059642;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thics@motcmpb.gov.tw;檢舉地址: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7.本次更正開標地點為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本局開標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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