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ctu@motcmp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統包工程,基於效率及品質要求,故採統包辦理招標,以期由專業廠商統籌設計及施工事宜,達成其效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曆天內全部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施工廠商資格(3擇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具備室內裝修專業施工之室內裝修業者。
(2)設計廠商資格(2擇1):建築師事務所或具備室內裝修專業設計之室內裝修業者。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採共同投標者,以2家為限。
3.若廠商同時具備上開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得不須另覓合作之共同投標廠商(得單獨投標),但亦需備妥以下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4.以上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另廠商得單獨投標,但亦需備妥上開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餘詳參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陳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3.電子領標憑據請放入標封內或當場提出。
4.本案押標金新臺幣29萬元、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及保固保證金為工程結算總價3%。
5.本採購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請將資格文件(含押標金支票或憑據)、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及價格文件分別密封,未依規定分別密封者,為不合格標。
其他:補充
受理廠商檢舉單位: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2-89782892;傳真:02-27059642;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thics@motcmpb.gov.tw;檢舉地址: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