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hliu01@motcmpb.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履約期限
履約採分段進度,依工作說明書之第伍點、「各階段工作期程、分期款項及工作項目」所定之各期工作階段,依限完成各項工作。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任一資格符合即可,並依符合之資格分別檢附證明文件:
(一)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
證。
(二)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之本國技師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三)投資顧問業(I102010)或管理顧問業(I103060):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四)法人機構及團體:登記書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前述一及二項證明,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得以准予投標之公函代之。
四、其他:廠商應依「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檢附各項文件。
五、服務建議書12份。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附加說明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陳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3.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廠商投標文件請依投標須知規定密封,電子領標憑據請放入標封內或當場提出。
4.本案不收取押標金及保證金。
5.
補充
受理廠商檢舉單位: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2-89782892;傳真:02-27059642;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thics@motcmpb.gov.tw;檢舉地址: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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