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jchen02@motcmp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履約情形良好者,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1年,最多續約2年為限。倘廠商有意續約,應於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表示續約之意,經本局同意後辦理續約。
2.倘廠商於期滿前3個月未以書面表示續約之意,機關得於期滿前1個月徵詢廠商意願,經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及3個月之單月價金延長履約期限3個月,依本款規定延長以1次為限。
3.前開擴充續約及履約期限延長,得以換文方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3年4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公司組織或營業登記或類此證明文件,其營業或許可項目須具有(包含)清潔服務業或廢棄物清(除)理業或環境環保工程等相關業務。
(2)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陳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3.電子領標憑據請放入投標封內或當場提出。
4.本案不收取押標金、保證金。
5.本案分項複數決標,各項預算金額如下:
(1)綠島燈塔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新臺幣48萬6,209元
(2)漁翁島燈塔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新臺幣48萬9,359元
(3)東吉嶼燈塔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新臺幣48萬3,059元
(4)三貂角燈塔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新臺幣43萬3,516元
(5)基隆燈塔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新臺幣43萬5,616元
(6)富貴角燈塔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新臺幣43萬2,466元
(7)鵝鑾鼻燈塔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新臺幣42萬8,476元
其他:補充
受理廠商檢舉單位: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2-9782892;傳真:02-27059642;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thics@motcmpb.gov.tw;檢舉地址: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7.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428,476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